F-3新型木材防火涂料
F-3新型木材阻燃剂产品为无色透明、不燃、无毒、无腐蚀、无污染的液体,不仅具有优异的阻燃性能,而且具有抑烟、防腐、抗白蚁和不吸湿特性,并且具有处理材料不变色、基本不影响木材的力学和加工性能、无毒、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不污染环境等优异性能,代表了木材阻燃剂一剂多效的发展方向。 该产品专用于处理多种易燃木材、纸张,F-3水溶液易渗透于木材纤维中,经干燥后阻燃剂能保留在木材的表面和木材纤维之间,遇火高温下能发生复杂的化学反应,其生成物具有对被处理材料起明显的阻燃、防火作用。经此阻燃液处理后的木材、纸张,在明火中只能“炭化”而不能燃烧,并且经处理的物质的强度,无明显变化,不影响原有色泽,还兼具有防腐、防霉、防水、耐洗涤、抵抗白蚁和侵蚀作用。
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如下:
F-3木材阻燃剂转化率为100%;
F-3木材阻燃剂水溶液的pH值为7.0;
完全可以通过常压浸泡达到阻燃效果(以质检报告为证);
水溶液无色澄清;
F-3木材阻燃剂的吸潮率≤18%,与木材相当;
木材抗弯强度损失率≤10%;
F-3木材阻燃剂适于通过浸注、加入胶粘剂中或分散于木质碎料中等方法对木质材料进行阻燃处理。
用途 本产品及其水溶液可处理各种天然木材、纤维板、刨花板、木屑板及它们的制品和加工件(例如:门窗、天花板、壁板、隔音板、地板、和家俱、木箱、工艺品、用具等)也可处理竹板和竹制品以及纸张,纸版(纸箱),草编,沙发(席梦思)的填充料等。经其水溶液处理的原木、条木、板材和各种木质建筑材料,是制造防火门窗、防火壁板、防火天花板和防火家具防火板箱等各种防火器件的可靠材料。用于处理纸类可应用于制造特种防火纸制品。 使用方法-将待处理物(属木材者,要求含水量控制在14%以下)用浸渍或涂刷,喷涂工艺使防火剂浸透在处理物内部,然后经晒干(或烘干)即可。具体的施工方法及防火剂的用量要根据被处理的材质,物件形状以及所需防火程度的不同情况,在使用之前做小样实验来确定。 应用举例 1、对厚度较大的木材(如档料、框架)的处理易用浸渍法,在防火剂中进行浸泡(一般为8~12小时,使防火剂的渗入量一般达到50~100g/m2,对有特殊要求的防火处理须用“真空-加压”的专用设备进行深度浸渍,)沥干后,经晒干(或烘干)即可;对厚度较小的木材(如板料,薄档)可用涂刷法或喷涂法,均匀涂布于木材的两面,(一般宜涂4次,使防火剂的渗入量一般达到200~400 g/m2)经晒干(或烘干)即具防火性(对竹材或竹制品也可参照此法处理)。 2、对疏松的材质(如草编,麻丝,棉絮,棕丝,碎料)的处理,宜用喷涂法,(一般1~2次,使防火剂的渗入量一般达到处理物重量的50~100%),经晒干(或烘干)即具防火性。 3、对纸张或纸板(纸箱)的处理,易用喷涂法或涂刷法,把防火剂均匀涂布于纸板面(使防火剂的涂布量一般达到60~120 g/m2),对60 g/m2以下的薄纸酌情减少用量,经晒干或(烘干)即具防火性。 4、高压真空处理木制品时,可将真空抽至真空度为0.084±0.008MPa,同时保持10-90分钟(根据木材或木制品的树种、含水率而定);然后可将BE-16于常温下注入上述真空状态下的处理罐中,同时加压至0.2-1.0 MPa时保持1-6小时后卸掉压力及排空阻燃剂;再对处理罐真空至真空度为0.084±0.008MPa,同时保持20-90分钟,最后排除真空。 贮存和运输:本品为非危险品,按安全化学品运输。密闭保存其保质期一般为一年。